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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督查检查组深入逊克县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汛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编稿时间:2018-08-02     来源:县安监局     作者:安监局

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各项职责和措施,加强雨季期间的防汛工作,强化非煤矿山基建企业生产安全,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范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基建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7月31日,省市督查检查组深入我县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汛和基建生产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督查检查组先后来到逊克县库南铅锌矿业有限公司、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逊克县翠北宏利铁矿等县域重点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实地检查了矿山企业尾矿库、尾矿中转池、选矿厂、井下生产作业面、生产车间等重点作业部位和生产关键环节,彻查安全隐患,指导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督查检查组还通过实地查看内业材料和听取企业汛期防汛和基建生产工作汇报等方式,重点对企业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防洪措施、值班备勤、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企业管理措施和生产作业相对薄弱的环节,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针对企业开展汛期防汛和基建生产作业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提出隐患问题整改意见。

督查检查组对企业进一步做好汛期防汛和基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企业要全局“一盘棋”,有效避免事故发生。二是要重点加强企业尾矿库、尾矿中转池、选矿厂、生产车间等重点作业部位和生产关键环节安全管控,确保尾矿库和相关基辅设施汛期期间生产安全。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不放过一丝一毫,确保安全生产,要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备齐备足应急物资,切实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认真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汛期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水、防潮、防雷电措施。五是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相关部门。

通过此次省市督查检查组深入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使我县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相对提高,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汛期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完善和落实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我县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